青岛慈明慈善基金会档案管理制度

为加强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,全面提高办公室档案管理水平,以更好地为各科室各项工作服务,特制订本制度。

第一章 档案管理制度

(一)各种档案按类别要求,由档案员整理,按有关规定装订并移送档案室统一保管。

(二)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,必须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,禁用其它笔书写。

(三)档案一般不外借,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,均应在档案室按有关要求借阅。

(四)档案要做到安全保管,定期检查,积极创造档案保管条件,做到防盗、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失密,保持经常通风。

(五)档案室内严禁吸烟,严禁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严禁使用电器。

第二章 档案归档制度

(六)归档范围的保管期限

      1. 办公室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,包括会议纪要等文件材料及证书、牌匾等实物档案,均属归档范围。
      2. 办公室档案的保管期限的种类分为永久和定期。凡对办公室有长远保存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,对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长期和短期。

(七)归档时间

实行年度归档制度:办公室在工作中形成的会议纪要等文件材料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,登记存档移交档案室。

(八)归档要求

      1. 归档的文件必须系统、齐全、完整。
      2.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纸质优良、字迹耐久、书写工整清晰。

第三章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

(九)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保密制度加强管理,防止丢失、泄密。

(十)查阅档案,一般应在档案室查阅,需要摘抄或复制的机密文件,必须经领导批准,否则不准摘抄、复印。

(十一)需要带回使用的档案,需经领导批准,不准横传、私自外借,不准带入公共场所。

(十二)外单位来查阅和抄录档案时,应严格履行手续,经有关领导批准后,方可调阅。

第四章 档案查阅借阅制度

(十三)外单位查阅档案时,必须持有介绍信,注明查阅人的姓名、政治面貌及查阅内容或范围。

(十四)查阅党支部办公会议记录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;查阅一般档案资料时,档案员需进行登记,经办公室主任批准,方可查阅。

(十五)凡查阅档案者,一般不准将档案带出档案室,如需要借出时,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;查阅者必须按规定查阅,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字材料不准随意翻阅、摘抄。

(十六)查阅档案者要爱护案卷,不得将案卷拆毁、拆页、勾抹、圈点,严防污染档案;查阅时不得吸烟;也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或带回家中。

(十七)查档抄录的材料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,签字盖章,否则无效。

(十八)借出的案卷一般不能超过七天,如延期使用,需补办延期手续。

(十九)借出或还回的案卷,必须严格履行登记、注销和检查手续,当面点清,如发现差错,及时追究责任,并采取补救措施。

第五章 档案人员岗位职责

(二十)服从办公室主任的领导,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,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地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及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(二十一)档案员负责做好文件的整理、分类,做好收文登记、分发文件、领导传阅和借阅等管理工作。

(二十二)档案员要及时、准确的把领导批阅的文件送到各科室,待科室领导批阅完毕后及时交由档案人员保管,不得随意乱放、丢弃文件。在传送文件过程中,要增强保密意识,高度负责,保证不丢失、不损坏文件。

(二十三)督促各科室有关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、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
(二十四)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根据归档的范围和要求,制订、整理本科室各类档案材料,按规定向机要档案室移交归档,并办好交接手续,做到职责分明、手续齐全。

(二十五)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接受机要档案室的指导和监督,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完成本岗位任务。

青岛市慈明慈善基金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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